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1、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
行政处罚是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这类行政主体具备对外管理职能,其行政处罚权已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而行政处分是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
也就是说,普通的行政机关都享有对其员工的行政处分权。
2、所制裁的对象不同。
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而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公务员。
3、采取的形式不同。
行政处罚的形式、类型不少,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而行政处分的形式只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六种形式。
两者的联系是都是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是行政复议。
律师补充:
行政处罚的法律特点如下:
1、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
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作为相他们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行政处罚的首要条件是相他们推行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备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